一、药材商向当地小孩问路被当成人贩子
据正义网讯,2016年5月份,湖南隆回县三名男子来到广西恭城县三江乡打算收购一种名为杜仲的中药材。5月15日傍晚,三名男子向群众问路时,由两名小孩坐上三人驾驶的摩托车给其带路,却被当地群众认为是到当地来拐骗小孩的人贩子。
次日,三名男子在一饭店吃午饭时,当地十余人手持钢筋、木棒等物闯进饭店内,并不问原因就对三人进行殴打,之后将其中两人拖至公路上继续殴打,另一人逃跑后,被人用面包车拦截并继续殴打。被害人杨某等三人驾驶的三辆二轮摩托车被砸损。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被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群殴药材商被邢拘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