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专项活动刚启动时,一晚就能抓到十个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司机。”南海桂城宣传负责人潘斌告诉记者,“现在一个月,桂城范围查到酒后驾驶司机只有五六个。”
昨日记者采访时,佛山交警工作人员指出,此前醉驾现象的普遍性,与违法代价过低息息相关。透过严查“醉酒”成效显著的现象可见,在减少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提高交通违法成本无疑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现象:醉驾“拘留十五天”处罚成效显著
“8月15日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以来,‘拘留十五天’的违法代价成效显著。”潘斌介绍,在桂城中队针对酒吧、食肆的不间断抽查结果显示,严查行动初期,一晚就能抓到十多个酒后驾驶的车主,时隔两个月,现在一个月累计查到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驾驶人5~6个。
据佛山交警通报,8月15日到10月15日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417起,醉酒驾驶197起,被查到醉酒驾驶者的全部被拘留。经过连续两个月高压打击,佛山酒后驾驶交通违法降幅明显,全市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降幅在8.5%到20%之间。
“严打酒后驾车成效显著,但透过‘拘留’醉驾者震慑效果,也充分暴露交通违法行为代价过低的诟病。” 不少车主表示,“今晚驾车”已成为而今最有效的“挡酒词”。
析因:潘斌介绍,交通违法成本较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前电子眼数量有限,只能对部分重点路段监控。二是当前处罚力度不足,有时电子眼拍摄到车辆违章未能“还原”当事人;此外,违章人可通过代扣分方式避免吊销驾驶证,当事人只需承担罚款的代价。以目前佛山冲红灯处罚200元为例,震慑效果并不明显。
来自交警部门的监控录像也显示,与证照健全车辆的驾驶人对交通违法有所顾忌相比,行人和无牌证车辆在监控地带肆意违章现象更为常见,充分暴露了违法成本低是导致交通违章泛滥的主因。
观点调查
肯定:处罚力度影响驾车行为
不少受访车主表示,最近不敢酒后开车的原因是担心拘留并吊销驾照。雨燕车主陈先生表示,如果加大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例如冲红灯要罚款一千元时,他可能不敢冒险。如果冲红灯也会拘留的话,他肯定会更加小心谨慎。他认为,处罚力度的大小会影响驾驶人对待交通法规的行为。
4月1日前,佛山公布一环和高速公路27个固定“电子眼”和位于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242个电子眼监控点。由于电子眼位置的透明化,加上警方较少投入资源开展移动测速,机动车违章现象有所抬头。赛拉图的车主刘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在熟悉的路况上,在明知该处不设有监控的前提下,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会冲红灯。
质疑:提高违法成本难根治违章
提高违法成本,能否根治交通违章呢?采访中也有市民对此提出质疑,对于心存侥幸的司机来说,高违法成本只能在监控有利的范围内,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禅城的市民李小姐认为,提高违法成本的震慑作用,必须配套足够的人力或者监测成本才可能实现。从资源角度考虑,要在短期内在马路上遍布监控设备也不可能。李小姐介绍,她朋友在国外,即使马路上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路人和车辆都会规规矩矩等候红绿灯。“要改变路人、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矩的行为,根本在于交通守法意识观念的转变。只有人们的守法意识提高了,才是解决交通违章问题的根本。”
他山之石
深圳:
交通违规最高或罚万元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闯红灯、在高速公路逆行或者倒退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等10种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为1000元;酒后驾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万元罚款)、超速行驶、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6种行为规定将被罚5000元;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非法改装、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的)等8种情形将被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