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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贼无人售货机上用拼接残币 恶意使用假币或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0日 贵阳知名律师  

小贼无人售货机上用拼接残币

齐鲁晚报讯,近日,滨州微博网友“走起小老百姓1986”说,朋友在市区黄河十五路经营一家无人售货店,最近竟遭遇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技术贼:小贼把50元横着撕开,然后分别用10块和20块的假币补上,拼接币塞进无人售货机后,不仅买走了东西,无人售货机还给小贼找零了,相当于对方把50元当成了100元用。

这名网友联系了朋友后回复说,朋友不愿再提此事,自己代为告知相关细节。这名网友说,朋友是最近今天整理无人售货机钱箱时发现这些拼接币的,先后发现了4张面额“50”的。50元部分是真币,拼接部分为假币,用透明胶带连接起来,相当于对方把两张50的当成了四张50的用,“用这些拼接币买了5块钱的东西,售货机还给对方找零45元”。这名网友听朋友说,无人售货机软件和纸币识别技术升级,单项要收费200元,“估计(小贼)手里有不少10块和20的假钱”,“我们小区群里有人升级了,看样子估计市里很多无人售货机都发现了这种情况”。目前,这名网友的朋友已暂时将机器调整成暂不接受50元面额纸币。

恶意使用假币或被刑拘

假币犯罪严重扰乱国家金融和经济运行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击假币犯罪刻不容缓。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就数额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作了明确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责任不仅是行为对社会客观危害的反映,也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反映。在正常的社会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识别伪造、变造货币的常识而误收假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作为受害人,往往为了减轻自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故意将假币投入社会流通。其实这是一个由受害者转变为犯罪人的过程,是违法行为,所以提醒大家要谨防假币,更不要使用假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