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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起草审判瑕疵追责办法,会影响法官独立性?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8日 贵阳知名律师  
最高法起草审判瑕疵追责办法,会影响法官独立性? 2014-05-03 来源:一号专案 浏览次数:0  文 | 李云芳据报道,为解决审判瑕疵问题,最高法已经起草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后,因审判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法律界人士对此《办法》并不乐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目前法院系统审判责任制尚未落实,在审判不独立的情况下, 你追究某个具体人员,落实不下去。 而政法系统人士则担心这个《办法》反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影响法官的积极性和独立性,因为法官在繁重的工作节奏下,不可能不出一点差错。追责会影响法官积极性、独立性?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介绍了制定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的背景。他说,近年来,申诉信访案件明显错误需要再审改判和当事人纯属无理缠访的都是少数,部分信访案件都有这样那样的审判瑕疵。究其原因,主观上部分法官预防意识不强,导致群众不满;客观上目前案多人少现状困扰法院工作,有的法官每年结案上百件,难以保证所有裁判质量。但政法系统人士则担心这个《办法》会带来负面效果。有法官称,瑕疵都不是故意为之,如对这些问题都追责,会损害法官的积极性。因为在法官 开庭连轴转、文书靠加班 的紧张节奏下,没人能保证自己一年几百份文书都不出一点差错, 有点瑕疵就要严肃追究问责,谁还愿意奋战在审判一线 。东部某省一位政法系统人士称,对于瑕疵问题,要区分是故意还是疏忽。如故意为之,等于是徇私枉法,自会被法办;但如系疏忽造成,那应该适当宽容。他认为,最高法制定审判瑕疵追责办法,客观上会损害法官独立性, 你问责越严重,独立性越差 。因为法官独立须有一个人性的前提,即承认法官的认知理性是有限的, 他不是神,必须容忍他会犯一些错误。 长期以来,我国法官之所以没有独立性,法官作出的判决都需要庭长或者分管院长审批,一个原因就是担心法官犯错。现下司法改革强调要让 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如对法官审判瑕疵强化行政问责,这与让法官独立的方向是相悖的。该人士说,制定审判瑕疵追责办法,是以一种行政的方式来管理法官。而对于真正的法治国家,法官才是最终权威,如规定追责,等于在法官之上另设立一个权威,这肯定会削减法官的权威,其独立性自然也受损害。那对于法官的审判瑕疵应该如何处理?他认为,不应该通过行政方法来对法官追责,一个独立的法官自有职业尊荣感,他自己会对于错误感到愧疚。而如果审判瑕疵造成了当事人的权利受损,当事人可以采取走法律的方式来要求解决,或者要求国家赔偿。学者追问何为瑕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一听《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就抛出一系列反问, 瑕疵指的是什么?和冤假错案什么关系?一些案子,程序上不合法律,但结果各方满意,这算不算瑕疵?在洪道德看来,瑕疵应该不包括实体问题,因为实体问题错了就是错了,不存在瑕疵之说。瑕疵只应是一些程序和证据问题,这些问题对实体问题和最终的裁决结果影响不大。程序上的瑕疵,如四川华蓥法院用通知代替法律裁定文书,又如一些案子该开庭的采取了书面审理;证据上的瑕疵,如讯问笔录忘记让当事人签字。但洪道德强调,不是所有程序问题都能归结为瑕疵,最典型的是法院久拖不办的情况。他说,久拖不办的案子都属于牵涉面比较广的复杂案件,一旦办理了法官可能得罪人,有些人还会坐牢,正因为如此他才拖着不办。俗话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久拖不办,那就是错误,而不能定为瑕疵。如果把这种情况也定为瑕疵,等于给法官放水, 法官宁愿走 瑕疵 这条路,最多背个处分 。法院系统将设立巡回督导合议庭《法制日报》还报道,最高法已设立两个巡回督导合议庭,开展巡回接访,各高级法院同样设立督导机构。据介绍,巡回督导合议庭主要督导办理重点疑难案件,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交工作,以及涉及到政策制定等多方因素,而需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解决的案件。此外,还将通过暗访接待窗口、走访信访群众、约谈相关领导等方式,查找涉诉信访落后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督促及时整改。洪道德认为,巡回督导合议庭倒是可以治理一下法院久拖不办的问题, 我来你法院,看看门口有多少上访人,问问你法院怎么解决,不解决我就要督导你。 但他认为,巡回督导合议庭缺乏中央巡视组那样的权威性,只能管法院系统,要协调政府其他部门,困难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