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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误认表妹错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贵阳知名律师  
表妹生气离家出走,表哥却误认表妹错伤他人致其重伤。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1年2月9日1时许,被告人姜平在垫江县在垫江县桂溪镇宇田花园附近的“一网情深”网吧内,误认为趴在网吧电脑桌睡觉的女孩杨某是其表妹,旁边正在上网的李强是带其表妹离家出走的人,遂从网吧冰柜内拿出装有饮料的玻璃瓶,用力击打李强的头部,发现打错人后离开该网吧。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鉴定,李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2012年7月31日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姜平如实供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姜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