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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7日 贵阳知名律师  
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对方拖延不支付货款或者拖延交付货物或者其他情况,如何解决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怎样依照法律合法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违反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是经营活动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