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5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支和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的通知
2006年5月11日 豫法明传[2006]151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和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省200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67.97元/全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70.58元/全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038.02元/全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91.57元/全年
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282元/全年
以上数据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理有关案件时参考.
各中级法院接此通知后,请将有关内容转发各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