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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支票偿还真债务 被识破后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5日 贵阳知名律师  
为偿还债务,竟然从办假证处办理假支票换回借据,没料到被债权人识破,债务人受到法律惩处,10月25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强以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王强与受害人张文系老乡关系,2010年4月,王强以给儿子办婚事为由,向老乡张文借款15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喜事办完立即偿还,但喜事办完二年有余了,张文多次索要王强总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诿不还,2012年6月张文声称要起诉时,王强以出价200元,从办假证处办理了一张20000元的转账票据,交给同乡老张,并从老张手中换回了借条,张文同时向其找了4000元,王强心想没有证据张文便起诉不成自己了,张文到银行后发现是假票据,遂报案,公安机关将王强抓获。

宝塔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支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王强在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法庭遂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处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