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知名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

发布时间:2015年6月8日 贵阳知名律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