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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贵阳知名律师  
被告人章雄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直接汇款等方式,大量购买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犯罪及在逃记录、宾馆住宿记录、航班乘坐记录、车辆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QQ软件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章雄(为化名)从2011年3月起,在一年时间里,先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多份,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07000元。被告人章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二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章雄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该案是广西钦州市宣判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非法牟利购买个人信息出售

  家住广西浦北县寨圩镇的章雄生于1983年9月,对电脑可畏是高手行家,整天泡在网上冲浪,有经营头脑的章雄在互联网QQ群聊天时了解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赚钱,得知这一“生财”的商机后,为了非法获利,其决定通过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来。

  随即,从2011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章雄在其位于广西浦北县寨圩镇的自建住宅里,利用计算机通过在互联网论坛、网站发广告做推广和在淘宝网经营网店以吸引想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家,再根据买家的要求通过QQ软件,使用QQ网名为“蚂蚁队长”、“精英之路”等六个QQ号与QQ网名为“国帮资源”的梁某等QQ好友联系,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直接汇款等方式,大量购买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犯罪及在逃记录、宾馆住宿记录、航班乘坐记录、车辆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QQ软件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至2012年4月19日止,被告人章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多份,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07000万余元。

  举案说法信息泄露亟待关注

  据审理此案的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随着网络和电信业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批量处理和传递个人信息会越来越容易,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的隐患也就会随之出现,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一些组织和个人,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将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出售牟利或者泄露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后,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个人隐私以及正常的工作、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随着互联网和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网上证券交易的普及,公民个人信息如果大量非法泄露,将会使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洗钱、盗窃、腐败等犯罪更加容易。因此,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也威胁到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个人财产安全甚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