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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孩子命丧水塘里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4日 贵阳知名律师  
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心调解,二被告鉴于原告家庭困难,给以了一定的经经济救助。

  原告杨刚,他的儿子杨宝现年10岁,2013年4月27日和往常一样来学校上课,放学后几个孩子不回家在校外的路上玩,一不小心、杨刚的儿子杨宝就落在水塘里淹死了,这个水塘是地势的原因就形成一个坑,不是谁家的,杨刚找被告乐红乡小学中心校、被告乐红乡政府要赔偿费,而学校说已经放学了,而且杨宝不在学校内发生事故,不应该赔偿。此时杨刚觉得天旋地转,一个农民,不知道这事要找什么地方,经过旁人的劝解出主意,杨刚再三思考,一纸将被告乐红乡小学中心校、被告乐红乡政府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杨宝死亡赔偿金10万元。

  法官调解:法官驱车去到案发地点、通过实地察看,询问和死者杨宝在一起玩过的小朋友。问是否放学了才走的,都说是放学才回家的,法官带着杨刚来到学校问明情况、找校长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请校长再三考虑给一点点救助。法官又带着杨刚及校长找乐红乡政府领导、希望他们能给一点点补助。法官磨破了嘴皮。最终学校鉴于杨刚家庭困难,给予一次性经济救助20000元,乐红乡政府一次性给予杨刚困难补助45000元。案件才得以结案。(文中人物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