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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博合同诈骗80余万 男子获刑四年罚金五万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4日 贵阳知名律师  
湖北省安陆市男子李某在其公司已因资不抵债而关门停产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利用老客户对自己的信任,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钱财用于个人赌博,并挥霍一空。近日,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湖北省安陆市楚金铁塔有限公司因欠银行等多处款项于2011年6月关门停产。2012年1月至6月,该公司负责人李某隐瞒公司经营状况,以该公司名义与郧县某公司签订了两份供货合同,先后约定三次于不同时间向郧县某公司供应铁塔共计25基。李某谎称铁塔已生产好要求再支付点货款才能发货。郧县某公司考虑到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信用度较高,先后三次付给李某预付款共100万元。李某除向委托生厂方支付16万元,给公司业务员13万元报酬外,将剩下的71万元带至澳门赌博挥霍一空。在此期间,李某先后两次向郧县某公司发铁塔共计9基,总价值为159237.9元,运费10000余元。后郧县某公司督促交货时因李某某更换手机号而无法联系,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某及其公司早已负债累累,没有履行合同能力,致使该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